傻眼!青海一女子以为跟丈夫发生性关系,事后发现对方竟然是?

2021-04-19 16:15:03

赚钱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

  可如果遇到不怀好意的邻居

  不该发生的事就发生了

  在青海共和县发生了一起真实事件

  邻居趁女子睡觉钻窗进入其家中

  被误认为是其丈夫发生性关系

  事后发现对方竟然是邻居

  

  

  2021年4月初,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青海省共和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其显示被告人拉某因涉嫌侵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事件详情

  ↓↓↓

  2020年5月31日凌晨

  熟睡中的先某迷迷糊糊感觉到“丈夫”钻进了被子

  二人发生了性关系

  待反应过来丈夫当晚不在家

  先某极力反抗

  撕扯中看清了对方的脸

  竟是同村的拉某

  

  #误以为是丈夫发生了性关系

  2020年5月31日01时许,被告人拉某驾车前往共和县的先某家附近,乘先某睡觉之机钻窗进入先某家中,在先某误认为是其丈夫的错误认识下,与先某发生了性关系。

  “2020年5月30日晚上10时许,我在家中睡着了,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在我身上,我还想是自己老公没有在意,等我反应过来我老公不在家的时候,有名男子压在我身上……”先某在证言中称,发生性关系后,她对那名男子进行撕扯、推搡、想要挣脱,但因为力量有限,没能挣脱。在极力反抗时,她质问对方是谁,对方谎报了几个名字,但都被她识破。

  在撕扯过程中,先某从男子脸上拉下了脖套。先某称,在她与男子争吵的时候,睡在旁边的女儿醒了。男子仓皇逃走,先某看到了男子的脸,正是同村的拉某。

  “我和拉某没有任何关系,之前也没有和他发生过性关系。”先某将此事告诉丈夫后,2020年5月31日,先某的丈夫报了警。

  2020年6月17日,拉某主动到共和县公安局倒淌河镇派出所投案。

  #男子辩称对方是自愿的

  拉某认为,虽然二人发生了性关系,但是先某是自愿的。

  拉某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他知道事发时先某的丈夫不在家,喝了酒后特地去了先某家,两人之前没有任何关系。“我用手机的手电筒照在先某的脸上把先某叫醒了,我问她‘我可不可以睡到土炕上’,她说‘可以’,躺下后我问她能不能睡到她的被窝里,她说‘可以’。我跟先某说把衣服脱了,先某就脱了衣服······”

  拉某的辩护人也提出了几个疑点。该辩护人认为:

  1.案发时不是深度睡眠阶段,被害人不应该在第一时间察觉不出被告人不是其丈夫。被害人陈述是穿着衣裤睡觉的,被告人进入其身体时才醒来,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完成的。

  2.如果被害人发现不是其丈夫时进行了反抗,那么被告人无法继续完成性行为。

  3.被害人陈述在双方发生关系过程中没有认出被告人,当时双方距离那么近,为什么在被告人逃跑时才认出。

  4.被害人陈述说在她反抗、哭喊的过程中吵醒了女儿,随即被告人逃跑,说明性行为未结束,但现在确定性行为已经完成,说明被害人没有反抗或者反抗没有使女儿醒来。

  #法院:认定构成强奸,判刑三年

  共和县法院审理后,一审认定拉某构成强奸。判决书中,法院作出了解释。

  法院认为,拉某供述其知道被害人丈夫不在家,去被害人家的目的就是想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去之前没有和被害人进行联系,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其也没有被害人的任何联系方式,之前也没有发生过性关系。且当晚其是翻窗进入被害人家封闭门,足以说明其主观方面具有奸淫的目的。客观方面,乘被害人熟睡之机对被害人实施奸淫行为,对此环节,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词以及拉某关于其和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的供述能够互相印证,足以认定。综上,拉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强奸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拉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本以为这种事只发生在网络小说

  没想到现实比小说更魔幻

  小编只能说

  大家晚上锁好门窗

  提高防范意识

  以防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而入

  |编辑:煎蛋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律师顾问:延辉律师

  延伸阅读:

  江苏苏州一男子误开邻居门,将错就错与女邻居发生性关系意外开灯被发现

  澎湃新闻

  一单元1501的钥匙,竟然打开了二单元1504房间的门,结果引发离奇强奸案。

  家住1501的男子钟某凌晨酒后回家上错楼,打开1504房间门后误以为进了自己家,称进入卧室后以为床上女子是自己的女友,发现搞错后“将错就错”与其发生性关系。

  1504室的女主人的丈夫恰好深夜未归,“钥匙开锁进门”的举动让女主人误以为对方就是自己的丈夫,拒绝亲热后发现“丈夫赌气出门”,最终同意与其亲热。

  最终,男子钟某被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自家钥匙打开邻居门称以为床上睡的是女友

  2017年4月16日凌晨1点多,钟某酒后独自返回苏州市相城区香城花园小区某楼一单元1501室的暂住地。根据钟某的女友郭某的证言,她和钟某在1501室同居。4月15日晚上,钟某酒后和她吵架了,之后他一个人先回家了。

  但是,钟某晕晕乎乎误入二单元,乘电梯至15楼,并误以为1504室是自己的家,用钥匙开门。

  不可思议的是,钟某用一单元1501室的房门钥匙,真的将二单元1504室的房间门打开了。

  根据1504室安装的探头留下的监控录像,钟某开门进入后,发现居室的左侧是餐厅,迟疑了一会,打开了灯,又用手指在客厅墙上戳了两下,随后进入卧室。

  按照钟某的说法,他进入卧室后,误以为在卧室里躺在床上的女人是自己的女友郭某,试图与其发生性关系。和钟某、郭某同住在1501室的室友作证说,第二天早上钟某打电话说,自己用钥匙误开了别人家的门,看到卧室床上有个女人还有个孩子,以为是郭某带着小孩在睡觉。

  受害人:拒绝后“丈夫赌气出门”之后同意亲热

  1504室的女主人徐某陈述说,凌晨自己正在卧室睡觉,被开门声吵醒了,但她以为是丈夫回来了。

  她说,对方躺在她身后,试图和她发生性关系,但自己没同意,起身上洗手间。这时候,她听到开门的声音,误以为是丈夫因为自己不同意和他发生性关系,赌气出门。

  徐某上卫生间期间,钟某穿上衣服拿着包,走出徐某家。电梯监控录像显示,钟某乘电梯至15楼,走出电梯,十分钟后再次进入电梯,乘电梯先后出入14层、13层、16层、14层,后又再次乘电梯至15层,走出电梯。

  上完洗手间的徐某继续回卧室准备继续睡觉,又听到开门的声音。对方开门进入卧室,又试图和她发生性关系,她误以为对方是自己的丈夫,就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意外开灯露真相男子自首

  其间,睡在徐某身旁的女儿翻动身体。徐某为此打开床头灯,这时她才发现,原来床上的男人不是自己的丈夫。

  徐某要报警,钟一听徐某要报警,立刻穿上衣服跑出房间,从安全楼梯匆忙逃跑。

  郭某说,凌晨4点,钟某给她打电话,让她赶紧回住处,说自己用钥匙打开了别人家的门,还误以为卧室里睡觉的人是她,和对方发生了性关系。

  4月16日下午,钟某投案。

  利用不知情发生关系构成强奸判3年半

  鉴于钟某的讲述太过离奇,警方进行了侦查实验。结果显示,经实验,香城花园小区某楼一单元1501室的房门钥匙,确实可以打开二单元1504室的房门。

  DNA鉴定书证明,钟某与徐某发生了性关系。

  尽管钟某声称自己是因为能够用自家钥匙打开别人家的房门,才导致误认为进的是自己住处继而误认为徐某是自己的女友郭某,才发生性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在与徐某发生性关系时,已经明知对方不是自己女友,但仍利用徐某不知道其真实身份,与其发生性关系,这仍属于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

  法院还认为,虽然钟某主动投案,但归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2017年10月27日,苏州市相城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开发商交房时往往装低级别锁互开率高

  记者通过房天下网站查询到,涉案的香城花园住宅楼建于2011年,开发商是苏州常发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是江苏常发物业服务公司苏州分公司。

  为何自家钥匙能打开别人家的门?锁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锁业是有互开率这个概念的,互开率指的是锁和钥匙的互开比例,一把钥匙打开的锁越少,锁的安全性就越强,同一个品牌的锁,钥匙的互开率相对更高一些。

  而锁分A级、B级和超B级,级别越高安全系数越高。按照国家规定,用钥匙开启的机械防盗锁,A级互开率应不大于万分之三。

  而大多数开发商交房时,出于成本考虑,给住户统一安装的都是最低级别的机械锁。

  而且低级别的锁,锁芯的弹珠槽较浅,经常出现同一个小区,一把钥匙能开好几个房门锁的现象,安全隐患大。而且,这样的锁如果使用时间长了,弹珠逐渐开始不起作用,也会出现这种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我们

长治百科网是领先的新闻资讯平台,汇集美食文化、生活百科、教育科研、房产家居、体育健康、综艺娱乐、等多方面权威信息

版权信息

长治百科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可复制本站镜像,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邮件举报!